新疆综合素质评价时间限制2025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总体目标
新疆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评价内容与维度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评价方式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通过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评价时间安排
根据往年经验,新疆高职单招的综合素质评价时间通常安排在4月,例如2024年为4月14日至17日,2023年为4月9日至12日。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则在每学期末进行,高三毕业生的评价结果需在每年2月底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评价方式与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同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例如,在高职单招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文化素质成绩共同构成总分,用于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会影响其升学和评优评先。
六、评价的监督与保障
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新疆教育厅要求评价过程严格遵守统一标准,面试专家需接受培训,评分过程独立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同时,评价结果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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