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公办校转学通告
一、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满足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且因房产动迁等原因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原则
公办学校学区是针对起始年级招生划分的,转学不划分学区。转学申请将参照起始年级学区范围和入学条件,由学生户籍所在学区内学校受理。若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学位已满,则不允许转入。若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则根据剩余学位数、学生房户情况及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额满为止,剩余学生统筹安排至周边学校。
三、转学条件
(一)具备申请转入学校所属学区内户籍; (二)申请以下34所学校的,还须符合“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条件,具体学校名单如下: 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东坡学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惠兴小学、鸿昌小学、中洲实验小学、德威学校、金石学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翠竹学校、第十六小学、东升学校、惠州中学实验学校、第五中学(含小学部)、惠州市第一中学下埔校区、惠台学校、第五中学金峰校区(小学部)、惠州市第一中学附属金山湖学校、鹿鸣学校等34所。
四、申请程序
法定监护人需携带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基本信息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到起始年级所属学区学校申请转学。受理学校于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五、所需证件
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二)申请以上34所学校的,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三)《学籍基本信息表》。
六、学籍办理流程
在全国学籍系统上转学办理程序为:开学后两个星期时间内,由转入学校在系统发起转入申请→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七、录取办法
根据符合转学条件的申请及转入学校年级的学位指标数进行录取。如申请数未超过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申请数超过学位数,则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统筹调剂到周边公办学校入读。
八、受理和批复时间
(一)公办学校转学申请时间: 第一阶段:2025年1月3日到转入学校登记; 第二阶段:2025年1月14-15日到转入学校登记。
(二)批复时间: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由转入学校告知家长。
九、有关说明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转学申请的,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和安排。 (三)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或年级填写有误的,经查实,取消转学申请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中心区公办学校学位紧缺,建议非必要不申请,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基本信息表》不代表已转出,如果申请转入学校家长不满意可回原学校就读。 (五)持有惠州市特级、A、B类人才卡的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于2025年1月15日前登录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记入学需求,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公办学校。 (六)在惠城区工作、投资及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可于2025年1月14-15日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惠城区教育局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公办学校。 (七)惠城区集体户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受理录入信息学校安排如下: (八)未能将学生户籍从惠城区中心区迁入非中心区居住地的
免责声明:本文关于惠城区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公办校转学通告的相关信息均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惠城区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公办校转学通告网页的内容出现抄袭侵权的内容,可以点击网站底部联系客服,本站将立刻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已特别标注该文惠城区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公办校转学通告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