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规定
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和依法治招的要求,确保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学校与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以工科为主,同时涵盖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5年,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面向河南省招生,招生专业根据学校发展及教育资源情况确定,经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
- 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 投档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综合考查成绩择优录取。
- 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综合考查,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学校一般不予退档,对特殊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可给予退档。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公共科目为英语,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专升本专业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2025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宿舍类型而定。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要求等情况者,将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校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完成学业的学生将获得南阳理工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招生监督电话、招生咨询邮箱、学校网址、招生网址、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等信息详见章程。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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