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新区2025年春季初中户籍学生转学须知
天津市高新区2025年春季户籍生初中转学指南
一、申请转学的基本条件
在籍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随意转学。对于高新区户籍学生(含蓝印)因户籍或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高新区社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接收转学生的学校名单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海洋小外”)将接收2024级(七年级)和2023级(八年级)的转学生。
而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华苑小外”)则只接收2024级(七年级)的转学生。
三、受理登记的具体范围
高新区第一学校的登记范围包括航天城一期至三期、御湖湾、观湖湾等多个区域。
高新区海洋小外的登记范围涵盖了盛景花园、创想城东区、和旭园等多个地区。
高新区华苑小外的登记范围则包括誉景雅苑、和光北苑、和光南苑等多个住宅区。
四、转学所需的相关材料
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2)高新区合法居所的证明;(3)签字并捺指印的《高新区转学申请表(户籍生)》;(4)手写签字并捺指印的《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
五、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安排
有转学需求的高新区户籍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2025年1月13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到指定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六、特别说明事项
1.五四学制学校的学生需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2.转学工作由学校进行材料初审后,高新区社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外省转入的学生需在开学后两周内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
4.申请登记材料需真实准确,因家长原因导致的信息错误或未按时登记等情况将不予办理转学。
5.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与有疑义的学生联系确认,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6.学生所提交的佐证材料将接受联合审查,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转学资格。
7.非正常在籍生的转学申请一经查实,不予转学,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8.符合转学资格的学生,应配合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社发局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
高新区第一学校:59830808
高新区海洋小外:60270663
高新区华苑小外:2371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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