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发布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登记通告
静海区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登记工作通知
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及《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登记工作的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转学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途转学的对象包括: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学生;初中七年级至八年级学生。需要注意的是,初中阶段本区内不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学条件
1. 静海区户籍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转入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户籍和房产“双证”,且学生户籍的户主、房产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请转学时,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根据居住证地址向对口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申请转学登记,并提供以下“五证”:
(1)有效期内的静海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静海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静海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6个月及以上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时间及登记方式
2025年1月9日至17日,符合转学条件且确需转学的学生家长,请携带上述证件及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具体咨询方式请参考下表:
四、有关要求
1. 鉴于我区北师大实验学校、模范小学等部分学校学位紧张,已无空余学位接收中途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学生,先由户籍地对口学校登记,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或乡镇教育服务中心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 学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若因学生及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 学生转学全过程由静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894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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