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江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策略详解
一、修订背景与文件依据
自2020年起,我市依据《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阳教基〔2020〕13号),在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良好个性、促进核心素养落地以及发展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克服“五唯”问题,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我局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对原有文件进行了修订。
二、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观察、记录和分析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重要工具,旨在发现和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关键制度。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涵盖五大领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根据初中教育的特点和学生年龄特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详细阐述了评价的具体内容,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
四、评价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用学生自我陈述评价、教师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学生自我陈述评价是基于学生对自己成长写实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整理和选择。
教师评语评价是教师在对学生成长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以发展的视角进行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和个性特点,注重正面引导,激励学生不断进步。
重要观测点评价则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五个一级指标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写实记录作为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评价。
五、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学期评价,反映学生该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根据各学期评价结果给出毕业评价。
初中一、二年级及初三上学期进行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进行。初三下学期的学期评价结果将形成毕业评价结果(每年4月底前)。评价过程主要包括录入记录、审阅完善、提交评语、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等环节。
通过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评价结果运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自我陈述、教师评语和重要观测点评价等内容,并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呈现。重要观测点的评价采用计分评价和等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
(一)作为学生发展指导的依据。学校要充分利用学生写实记录材料,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
(二)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自2023年起,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C级及以上;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D级及以上。
(三)可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的依据。高中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可根据学校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提出具体评价要求,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四)作为评价学校育人质量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育人质量的重要参考。
学校和教师应根据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各地学校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学校育人质量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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