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2025中考定向招生

    时间:2025-01-16 13:33:01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

    一、定向分配指标的范围

    枞阳县省级示范高中为浮山中学、枞阳中学和会宫中学。

    二、定向招生指标分配的办法

    定向分配到枞阳县初中的指标数按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计算,确定浮山中学、枞阳中学和会宫中学在该县定向分配的指标分别为640名、880名和400名。定向招生指标的分配原则,根据各校(单位)参加该县202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初三应届在籍具备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资格学生数的比例确定。从外县初中学校转入该县初中学校就读且为该县户籍的考生,作为一个单位参与定向指标分配。

    三、定向分配指标的录取办法

    分配指标的录取纳入省示范高中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在第一批统招部分录取完成后进行。县教体局按分配到各校(单位)的定向招生指标数,在考生的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成绩均达到规定要求后,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学校(单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录取,超出部分不占原计划的指标数。

    四、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的情形

    根据省教育厅2012年3月下发的《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和《关于枞阳县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枞教基〔2016〕30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秋季初一起始年级开始,执行高中升学“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原则。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享受该校省示范高中的定向指标:

    1. 县内初中学校之间转学的学生;

    2. 从外县转入该县初中学校,且户口不是该县户籍的学生;

    3. 在该县补建初中学籍的学生;

    4. 在籍不在校的学生;

    5. 在校不在籍的学生;

    6. 往届初中毕业生。

    五、监督检查

    为保证省级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在招生录取时,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录取工作。

    六、录取情况参考

    以2024年为例,浮山中学定向生计划640名,录取641名,录取最低分680.8;枞阳中学定向生计划880名,录取882名,录取最低分625.2;会宫中学定向生计划400名,录取399名,录取最低分608.4,后补录1名,补录最低分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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