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新区2025春季学期随迁子女初中转学指南

    时间:2024-12-15 08:40:01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

    天津市高新区2025学年度春季随迁子女初中转学指南

    一. 申请转学对象

    针对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计划在高新区就读2024级(七年级)、2023级(八年级)的学生。特别提醒,2025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小学阶段转学申请工作已于2024年11月30日结束,本次转学申请对象不包括小学阶段。

    二. 申请转学条件

    申请转学的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 有效期内的高新区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 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居住证持有人页。
    •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如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地务工就业的证明,包括个体经营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 填写并打印注明全国学籍号的《高新区转学申请表(随迁子女)》,并由监护人签字、捺指印。
    • 手写签字并捺指印的《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

    三. 受理登记范围

    以下是高新区各学校的受理登记范围:

    • 高新区第一学校: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等。
    • 高新区海洋小外:盛景花园(奥莱城)、创想城东区等。
    • 高新区华苑小外:誉景雅苑、和光北苑等。

    四. 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2025年1月13日8:30至11:30,13:30至17:00,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到指定的受理登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五、特别说明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特别说明事项:

    • 五四学制学校的学生需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 转学工作由学校初审后,高新区社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 外省转入学生需在开学后两周内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
    • 申请登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不予办理转学。
    •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与有疑义的学生联系,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 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将取消转学资格。
    • 非正常在籍生如瞒报情况,将不予转学,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 符合转学资格的学生需配合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社发局。

    政策咨询电话:

    高新区第一学校:59830808

    高新区海洋小外:60270663

    高新区华苑小外:2371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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