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
一、残疾学生免考条件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持有残疾证的,可申请免考,其体育成绩按满分60分计入总分。
二、长期伤病学生免考条件
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或因突发生理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一周内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分数按目标效果测试总分30分的60%(即18分)与过程评价得分相加计算。
三、单项免试条件
因过于肥胖患病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单项免试。经批准后,该单项成绩为满分10分的60%(即6分)。
四、免考申请流程
办理免考的考生需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含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残疾人须持《残疾证》)。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市教育(体)局和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逐级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结果写实性记入档案。
五、特殊情况免考条件
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冠亚军的主力队员,可申请免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算。
六、缓考政策
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当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在缓考时间内进行考试,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申请缓考后仍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按照免考规定第2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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