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
一、免考对象
晋中市体育中考免考政策主要面向以下几类学生:
1. 不能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肢体残疾学生。
2. 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肾病等严重疾病的学生。
3. 因骨折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
二、免考申请条件
学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 残疾学生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因病申请免考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就诊单据。
3. 其他特殊情况需注明具体原因,并由学校初审后报送相关材料。
三、免考办理流程
1. 考生需填写《晋中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考生免考申请表》。
2. 符合肢体残疾条件的考生,需在监护人陪同下,于考试前3日到各县(市、区)招考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3. 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学校,学校初审同意后,于考试前3日报县(市、区)招考中心审核。
四、免考成绩评定
1. 经公示无异议后,肢体残疾学生体育成绩按该县(市、区)当年中考体育考试平均分计算。
2. 因病或其他原因免考的学生,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36分)计算。
五、缓考政策
1. 因临时伤病、女生生理期等原因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
2. 缓考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学校或考务人员审核批准。
3. 缓考时间由各县(市、区)招考中心确定并通知考生。
六、注意事项
1. 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体育考试的,按缺考处理,成绩计零分。
2. 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提出免考申请,按免考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3.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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