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入口 流程)(2025参考)
一、系统入口与注册登录
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两种方式进入:一是直接访问网址 http://39.145.0.162:10081/loginAnHui.jsp;二是搜索"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在"业务系统"栏目中选择该系统入口。首次使用需完成双重注册:先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注册个人/法人账号(绑定手机号需一致),再跳转至固废系统完成企业信息注册。单位类型需根据实际业务选择(如"固体废物产生源单位"),涉及业务需勾选对应类别(如"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小微企业"等),提交后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备案。
二、管理计划填报流程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需每年3月31日前在线填报管理计划。登录系统后,在"申报登记-新版管理计划"模块点击填报,按管理类别(重点监管/简化管理/登记管理)选择对应表格:重点监管单位需填7张表,简化管理单位填5张表,登记管理单位填4张表。关键步骤包括:在A.1表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带必填);A.3表新增危废种类、产生量及去向;A.4表补充贮存设施详情;A.7表填写转移计划。提交后系统自动备案生成编号。
三、转移联单运行规范
危险废物转移需严格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小微单位在"固废转移-小微转移计划"中新增计划,选择省内接收单位,上传PDF格式合同,填写废物信息、运输单位及计划转移量,提交后由经营单位确认。实际转移时,在"小微联单创建"中选择对应计划填写本次转移量。若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创建联单,可申请补录权限,提交实际转移日期及说明材料,经管理部门审核后操作。
四、年度申报与一般固废管理
危险废物登记单位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通过"申报登记-台账管理"模块提交年报。一般工业固废单位需同步填报:先在"基础信息"中开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业务,完善贮存点信息;再按月连续填报月报(当年1月至12月),系统自动生成年报。月报逻辑需满足:当月产生量+上月贮存量=本月贮存量+委外/自行处置量。一般固废转移还需在"一般固废转移备案"中上传合同扫描件并填写接收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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