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入口 流程)(2025参考)
一、入学注册与资格确认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按指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无法按时报到者,需提前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提交请假申请,或向学院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未请假或逾期超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包括身份核验、健康检查及档案核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未达标但短期可愈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期间不享在校生待遇,期满需重新申请入学。
二、学期注册与考勤管理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研究生需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注册,并持学生证至学院加盖注册章。未缴费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后补办。
学生须按时参加课程、实践及学术活动。因故缺席需通过管理系统提交请假申请:1周内由导师及学院审批;超1周需研究生院复核。未准假缺勤按旷课处理,累计达总学时1/2者须休学。
三、学籍异动申请流程
转专业或转学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专业调整、健康问题等),由本人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申请,附导师及转出/转入单位意见,经研究生院审核、校领导批准后执行。跨省转学需报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休学申请需提供医院证明或创业材料,经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批,期限不超2年。复学时需在线提交申请,附健康证明或创业经复核后恢复学籍。休学期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者取消复学资格。
四、考核纪律与处分机制
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及必修环节。考核不合格可补考或重修,累计限3次。考试作弊、抄袭成果等行为,成绩记零分并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处分前需告知学生申辩权利,处理决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对退学或开除学籍决定不服者,可于10日内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
五、毕业审核与学籍终止
完成培养计划、通过论文答辩且德体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放证书。提前毕业需经考核批准,延长学习年限需申请备案,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不超8年,硕士生不超5年。
退学、开除学籍或毕业者,学籍自动终止。学籍档案长期保存,终止后不得申请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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