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区发布24至25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学生转学指南

    时间:2024-12-15 08:30:01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

    天津高新区关于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最新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天津高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籍生转学相关事宜

    1. 转学申请条件

    初中学生在学期间一般不得随意转学。若高新区户籍学生(含蓝印)因户籍或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向高新区社发局提交书面申请。

    2. 接收转学生学校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海洋小外”)将接收申请转入2024级(七年级)和2023级(八年级)的学生。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华苑小外”)将接收申请转入2024级(七年级)的学生。

    3. 受理登记范围

    详细登记范围请参考以下学校:

    高新区第一学校:航天城一期至三期、御湖湾、观湖湾等区域。

    高新区海洋小外:盛景花园(奥莱城)、创想城东区、和旭园等区域。

    高新区华苑小外:誉景雅苑、和光北苑、和光南苑等区域。

    4. 转学所需材料

    转学所需材料包括学生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转学申请表等。

    5. 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2025年1月13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到指定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二、随迁子女转学相关事宜

    1. 转学申请对象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拟在高新区就读2024级(七年级)或2023级(八年级)的学生。

    2. 转学申请条件

    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等材料。

    3. 转学申请办理手续时间、受理登记范围

    与初中户籍生转学一致。

    三、特别说明

    转学过程中需注意五四学制证明、材料真实性、联系方式畅通等事项。高新区社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转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策咨询电话:

    高新区第一学校:59830808

    高新区海洋小外:60270663

    高新区华苑小外:23718868

    附件1:高新区转学申请表(户籍生)

    附件2:高新区转学申请表(随迁子女)

    附件3:致转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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