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
一、免考对象及条件
凡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严重畸形等考生,可申请免考。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考。
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运动竞赛项目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单项比赛前三名的学生,选考项免考计满分。
二、免考申请流程
因伤、病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民政部门残疾证明,由班主任、课任体育教师签字,经学校和县级教育考试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生效,并存入考生档案。
三、免考计分标准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75%计分。
因伤、病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60%计分。
未丧失运动能力,后因伤、病(1年及以上)不能上体育课和参加体育活动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60%计分。
四、缓考对象及条件
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生理原因或临时患有外伤等其他疾病的,可申请缓考。
五、缓考流程及计分标准
经审批同意后,可参加当地体育考试机构组织的集中补测,时间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0-15天内进行。
参加集中补测的缓考对象,项目考试分达不到项目分值60%的,按60%计分。
集中补测时仍不能参加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复核批准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60%计分。
六、其他注意事项
非免考对象,应参加相关项目的测试,未参加测试的项目计零分。
考生需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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