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更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所需材料清单
【最新政策】天津北辰区发布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材料调整通知
依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规〔2021〕6号)以及《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津教规范〔2022〕2号)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北辰区教育局结合本区教育实际情况,对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自2025年起,居住在北辰区的居住证持有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区内义务教育(包括入学和转学)时,所需提交的基本申请材料中的“务工就业证明”必须是在北辰区范围内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灵活就业证明等。此外,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期限要求为自入学或转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并确保在义务教育阶段持续缴纳。其他基本申请材料维持不变。
本次调整的政策将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之日起正式实施。如原有政策与本通知内容不符,则以本通知为准。若天津市教育政策在未来有重大调整,将依照当年的最新政策执行。
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北辰区教育局所有。如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2639038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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