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优化芦台一中入学随机派位新规
宁河区教育部门发布芦台一中入学随机派位政策新调整
一、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宁河区芦台一中七年级新生的入学随机派位。
二、具体实施办法
1.派位对象:芦台街一至五小六年级毕业生,需具备宁河区户籍,并在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片区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这些学生可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参加芦台一中的随机派位入学。
此外,宁河区芦台街以外其他镇街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果拥有芦台街户籍,并在芦台三中片区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同样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芦台一中的随机派位入学。
补充说明:派位对象的范围将根据每年区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方案来确定。
2.录取原则:区教育局将根据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各片区的投放计划分别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则所有报名学生都将被录取。
若某一片区未能招足计划人数,剩余的计划将不再面向其他片区投放。
3.政策调整:对于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后剩余的计划,将优先面向符合派位条件但在首轮未参与报名的新生街、光辉街、东大营街、建新村、曹庄村、红磡和院、颐品学府片区的学生进行投放。如果这些片区的学生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将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果人数未超过剩余指标数,则全部录取。
三、政策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原有政策与本通知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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