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
一、免考对象
身体残疾或因疾病(如急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骨科疾病等)而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
此外,因伤病只能参加个别类别考试的考生,必须申请全部免考。
二、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及家长需填写《莆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疾病证明及残疾证等佐证材料。
因残疾而免考的学生还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审核流程
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和学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核准,经市教育局审批,准予免考。
申报免考的考生有关证明材料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审批。
四、成绩计算
经申请准许免考的考生,如持有残疾证的,其现场测试成绩按本年度全市所有参加现场测试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
未持有残疾证的,其现场测试成绩按本年度全市所有参加现场测试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60%计算。
五、缓考与免考的关系
考生在考前或考中因伤、因病或女生生理期,可申请缓考,缓考的项目与原选定项目保持一致。
如因伤势较重或因疾病确实无法参加缓考的考生,可在缓考开考前按规定申请免考。
六、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未申请免考又无法按时参加缓考的,则按缺考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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