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入口 流程)(2025参考)
一、系统入口与注册登录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官方入口为http://61.129.59.16:10080/login.jsp(或http://61.129.59.16:31001/shLogin.jsp)。用户需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访问,首次登录需点击"立即注册"。注册时需填写手机号(作为登录账号)、用户姓名、密码(需包含大小写字母及数字),并完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区划、单位类型(产废/运输/经营单位)、涉及业务等基础信息。提交后需等待辖区环保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操作。
二、管理计划申报流程
产废单位登录后需在"信息申报-新版管理计划申报"模块填报年度计划。申报包含七项核心表单:单位基本信息(自动关联注册数据,需补充环评及排污许可证编号)、设施信息(生产/贮存/自行处置设施)、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废物名称、代码、预计产生量及去向)、贮存情况(关联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情况(若有)、减量化计划措施、委外转移情况(接收单位及协议上传)。填报完成后需提交辖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备案代码,可下载打印盖章留存。
三、库存与转移操作规范
危险废物产生当日需在"库存管理-产废入库"模块按包装批次录入废物信息(种类、仓库、重量),提交后需二次确认入库。转移时需先创建电子联单,选择已备案的运输单位及接收单位,填写车牌号(需与实际运输车辆一致)、废物代码及转移量。运输单位确认出厂后,产废单位打印三份纸质联单签字交付;接收单位核实签收后48小时内在系统确认。若接收量与转移量不符,需通过系统协商功能调整并经产废单位确认。
四、预警与日常管理要求
系统自动监测异常操作并触发预警,包括连续30天无入库、月度库存超3次调整、实际产废超管理计划量、联单超48小时未签收等。企业需及时在预警记录中说明原因。每年1月需通过"年度申报"模块提交上年度危废产生处置数据;经营单位每年4月1日前需公开收费标准;企业信息变更时需在"我的企业"模块更新并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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