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

    时间:2025-03-04 18:06:02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2

    一、免考条件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或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如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严重畸形等疾病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考。

    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体育统一测试长跑项目的学生,可由学校根据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申请办理该项目免试。

    二、免考程序

    考生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明确意见,并出示当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民政部门鉴定颁发的残疾证书。

    填写《黄冈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经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即可获准免考。

    三、成绩评定

    因肢残完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其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因肢残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考生,不能参加某单项考试,申请该项免考获准后,该单项成绩按单项满分计算,其他非免考项目成绩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获准免考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分值记入中考总分。

    因伤、病不能参加某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该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免考,获准免考后,该一项或两项成绩按该单项满分的60%分值计入总分,其他非免考项目成绩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因伤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经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可申请免予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以考试总分的60%(即18分)计入。

    对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可凭证申请免予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以市本级考生总平均分计入。

    四、审批时间

    免考申请集中审批时间一般在4月上旬,如2022年为4月8日至11日,2023年为4月7日至8日。

    五、缓考规定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考生本人和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二级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填写《黄冈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学校和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缓考。

    缓考与正常考试相同,由各地集中统一组织,缓考时间一般在一周内(具体时间各考点自行确定)。

    考生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学生,须按免考审批程序及时办理免考手续,其计分评定办法按上述规定执行。

    如考生自行放弃缓考又未办理免考手续,则其自行放弃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实际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及家长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地教育局及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做好免考、缓考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体育中考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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