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
一、免考对象及条件
因伤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经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病历,可凭证申请免予考试。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经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确实丧失运动能力鉴定的残疾学生,也可申请体育中考免考。
二、免考申请流程
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出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汇总后,报考试组织部门批准。
三、免考成绩计算方式
因伤病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其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以参加现场考试考生得分平均分的80%计入,且不低于20分。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且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总分。其他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的残疾学生,其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按性别以本市考生总平均分计入总分。
四、部分免考情况
对部分丧失运动能力不能参加全部两项考试的考生,必须申请全部免考。
五、学校责任
学校需做好免考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对学生进行体育考试专题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考场纪律教育。同时,学校要关注考生临考前和考试期间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做出适当指引。
六、注意事项
考生和家长需重视自身健康状况,避免在康复期进行剧烈运动或在考试前进行高强度突击训练。若考生在考试前出现呼吸困难、心率异常、过度疲劳等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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