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入口 流程)(2025参考)
一、立项范围与选题方向
校级教改项目聚焦人才培养核心环节,重点支持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法创新、教育技术应用、学生素养培育及教师专业发展五大领域。选题需立足教学实际痛点,如课程思政融合、产教协同模式、信息化教学实践等,避免重复已有立项或成熟成果。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联合申报,尤其支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应用型转型等前沿方向。
二、申报主体与资格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为全职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每人限主持1项,参与不超过2项;团队成员限5-8人(含主持人),跨单位合作可适当扩容。在研省级以上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且近三年无相同主题立项。师德师风实行"双把关",由所在单位审核政治表现与职业道德。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提交
采用"单位初评-学校终审"机制。申请人填写《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书》,附前期成果证明(论文、案例等),经教研室推荐后提交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初审,按限额排序报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线上平台需匿名提交材料,线下同步递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含汇总表、申请书及支撑材料合订本。
四、评审与立项管理
教务处组织专家分组评审,重大项目需现场答辩。立项项目分重点与一般两类,重点项资助1万元/项,一般项0.5万元/项。经费分两期拨付(50%启动+50%中期考核后)。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延至3年。立项后签订任务书,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资助。
五、项目实施与验收
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成员变更须备案。结项需提交研究报告、应用证明及显性成果(如重点项需核心期刊论文1篇,一般项需省级期刊论文1篇)。验收突出实践成效,如教学满意度提升数据、学生能力提升案例、成果推广证明等。优秀项目优先推荐省级教改遴选,并纳入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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